| 姓
名 |
性
别 |
出生年月 |
职 务 |
|
| 李
伟 |
男 |
1975.2 |
药品市场监督科副科长(科室负责人) |
| 联系电话 |
0563—3025312(办公室)13605632566(手机) |
| 药品市场监督科职能 |
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和办法;依法核发、换发、变更药品零售(含零售连锁)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;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;监督实施处方药、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中药材、中药饮片购销规则。依法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的研究、流通和使用环节,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;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;监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。 |
| 科长职责 |
1、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,主持药品市场监督科全面工作。
2、负责组织制订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3、负责组织制定科室工作规章制度。 4、负责审核各项行政审批事项。 5、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。 6、做好与有关部门、科室及监管相对人的协调工作。 7、负责科室人员精神文明、廉政建设及业务建设,制订和实施科室人员政治、业务素质培养计划。 8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| 行政审批 许可事项 |
行政许可3项: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;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;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、重新注册。 省局委托行政许可2项: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(含直接验配性质);变更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(含直接验配性质)。 形式审查6项: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批发);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批发);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;变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;核发第二、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;变更第二、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