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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溪县局坚持“六个结合”深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


    绩溪县局在对辖区内的涉药涉械单位进行监管工作中,采取了六个结合
的办法。一是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。对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每年定期检查三到四次,再根据检查情况对出现问题多的涉药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,督促其整改。二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。在开展全过程、全方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,突出重点,开展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、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。 三是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。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,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有关药械法律法规,教育相对人提高认识、自觉守法。四是案件查办与责任落实相结合。规定案件承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从立案查处到案卷归档全部环节工作,做到有权必有责。 五是一线执法与案件回访相结合。通过电话、发放执法回执等方式进行回访,了解相对人对办案人员的反馈意见,使一线执法人员的办案过程受到全面监督,达到用权受监督的目的。 六是部门监管与两员协管相结合。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、信息员作用,使监管关口前移、网点密集,夯实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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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绩溪县局
发布时间: 2008-11-28 15:20:42